2012年10月30日,洛阳市首个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在西工区法院成立。8个月来,共受理各类医患纠纷案件78件,调解结案34件,调解率44%,患者及时获得的赔偿款达800余万元。
医患纠纷是一类疑难度高的侵权责任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医院的公众形象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成为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的热点。其疑难之处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纠纷涉及多方利益,处理难度较大。医患关系的调整既涉及医患双方的利益衡量,也涉及具体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种利益,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健康利益的公共利益,这就造成医疗损害的调整定位的难以把握,稳妥协调各方利益纠纷的难度加大;二是涉及医学专业知识,专业性强。医疗损害是专业技术损害,专业问题和法律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由此增加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难度;三是法律适用具有特殊性。医疗活动具有特殊的运作及管理机制,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一些特殊问题。
面对由此产生的棘手问题,西工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反复调研和总结分析,为解决医患纠纷开出三张“处方”,使这些难题在这里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形成解决医患纠纷的“洛阳模式”,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提前介入,为医患纠纷“把脉问诊”。医患纠纷发生后,西工区法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在医院和患者之间筑起“缓冲带”,有效防止纠纷扩大化,通过引导医患双方进入诉讼程序,及时地控制事态发展,使医院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减少医院负面效应,同时通过及时安抚、稳定患者家属情绪,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让他们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是高效调解,解决医患纠纷进入“快车道”。西工区法院在快字上做文章,迅速消弥双方矛盾,积极探索和实践诉调对接模式,调动卫生局、患者亲属、当地政法委、村委会共同参与调解,改变过去法院孤军作战的情况,形成有力的诉调对接网络。将调解贯穿于医患纠纷全过程,进病房、到病床,采取心理疗法取得了解患者家属的信任,为调解打好基础。西工区法院首次引入专家配合调解,聘请的100名医学权威专家,对医院和患者的责任进行医学上的合理划分,辅助法院进行法律上的调解。对调解成功后的款项,法院及时督促院方当天履行,及时有效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引入专家型陪审员机制,为医患纠纷发权威之声。针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西工区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市卫生局的的协助下,从各大医院遴选出20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经区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医疗纠纷各类案件的审理。参与案件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由医患双方共同选择,这使审判更加科学、严谨,最大程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公开,使双方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专家型人民陪审员还力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使得服判息诉达到最大化。自引入专家陪审制度以来,共成功调解34案。另外,在引入专家型陪审员的审判实践中,西工区法院注重结合专家陪审意见,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总结特殊案例的裁判方式,据此撰写指导案例也被有关部门采用,为今后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有效的判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