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每个法官奋斗的终极目标与毕生追求,除了坚持最高院院长周强所强调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外。笔者认为,法院系统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利用形式多样的媒体媒介,来抢占利用媒体阵地,多角度、全方位的扩大法院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进行司法公开,释放审判质效的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达到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审判质效,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自身建设。应做好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既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正是多年来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坚持公正司法的实践做了大量生动的报道,为人民法院推进公正司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加强舆论监督,有效地推动了司法公正。因此,法院要想实现“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各级党组领导必须把司法宣传放到“推进司法公正”、“倡导司法公开”的战略高度,必须把司法宣传最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只有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才能形成全局重视司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出台政策、完善机构、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要想最大限度的宣传好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和司法实践,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从长远来看,人民法院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出台政策,制定更加完备的规章制度,从政策层面确保法院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防朝令夕改、浅尝辄试。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发挥工作人员的聪明才智及其创造性,全力投入法院宣传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绩效考核体系比重。只有将司法宣传纳入奖惩考核体系,才能将全体干警的自主新闻宣传意识调动起来,因为只有调动起全体干警的积极主动性,才能有鲜活生动的宣传素材,才能更好的宣传司法公开、公正、公平的正能量,才能树立法院的良好正面形象。
三、主动学习、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5月28日下午,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强调:在自媒体时代,人民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自媒体时代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源和受众,只要是传输载体,手机微博、社区发帖均可能成为信息传播渠道与载体。自媒体自身的及时性、广泛性,传统的电视新闻是无法比拟的。面临严峻挑战与现实,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乃至全体干警应该变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均应自我加压、以宣传司法公正、公平为己任,加强学习、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媒体时代要求,作为法院领导层更应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批次对全员干警进行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一是要熟练操作运用新媒体的传播介质,比如微博、微信、互联网等传播特征。二是不仅要懂得操作,更应该自己能结合自己从事审判工作业务能发现问题、撰写心得体会,释放司法宣传正能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善于学习他人长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善于扬长避短,尽量使自己能得心应手新闻宣传工作。
四、加强沟通、主动公开、扎实推进广度与深度
在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伟大进程中,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正司法、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法院工作和新闻媒体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加强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关系,法院需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新闻媒体也需要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共同奏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人民法院的审理案件只有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才能让公众知晓,媒体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的桥梁与纽带。新闻媒体需要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客观报道案件审理过程和司法裁判结果,让公众得以通过传媒渠道获取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和客观的司法裁判结果。因此,新闻媒体和法院两家应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力求把法院司法工作从立案审查、案前释法、开庭宣判、判后答疑、依法执行等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应该依法客观公正、公开报道。以通过与媒体联手,积极回应舆情,牢牢掌控宣传的主动权和制高点,促进社会对司法的认可与理解,提升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只有法院全体干警一方面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客观公正判案;同时,上与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正能量、有效减少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敢于直面要新闻媒体报道、善于利用新闻媒体,桐新闻媒体一道并肩作战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