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院有关文件精神,制作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正确认识鉴定风险。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从以下方面告知当事人司法鉴定中所存在的风险:人民法院不予对外委托的几种情形;逾期提供鉴定资料或提供鉴定资料有虚假的风险;当事人放弃选择鉴定机构的风险;当事人不配合人民法院、鉴定机构的风险;鉴定申请未依法缴纳费用的风险;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未依法缴纳费用的风险;鉴定申请人要求撤销申请鉴定事项的风险;鉴定意见与鉴定申请人的愿望不一致的风险;鉴定意见不明确的风险;鉴定意见不被合议庭采信的风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未按期提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