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紧紧围绕市中院提出的“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的总体要求,要求干警认真查找自身思想、能力、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务实型”法院相结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与争创“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创新能力、法官和谐司法能力、书记员记录能力和综合部门协调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
与争创“创新型”法院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各种岗位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全院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
与争创“廉洁型”法院相结合。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发改、投申诉案件评查制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程序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官诫勉谈话制度以及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廉洁制度体系,努力做到法官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机制的触角就延伸跟踪到哪里,将自律、他律、互律融为一体,齐抓共管,激励机制与处罚机制并存,保证干警队伍健康发展。
与争创“和谐型”法院相结合。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普法进村组、进社区,把司法服务与创建和谐新农村、新社区相对接;开展送法进校园,把司法审判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相对接;开展审判服务进企业,把法律服务与为企业助增长、保稳定、谋发展相对接,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和谐新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与争创“务实型”法院相结合。树立务实文明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脚踏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理念,妥善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以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