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执行和解一婚后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3-06-25 15:31:34


    6月21日下午,宜阳县法院执行局成功为一内蒙当事人执行和解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

    申请人李某系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人,被执行人翟某、沈某系母女关系,均为宜阳县城关镇人。李某与翟某于2009年1月8日在宜阳县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共同在厦门生活。2009年6月,李某在厦门发生交通事故获赔17万余元,后翟某从中支取了15万余元,其中的5万元汇到了其母沈某的户头上。后李、翟经法院调解离婚,但翟、沈母女拒不偿还属于李某专有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翟某还玩起了失踪。

    宜阳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联动执行机制,将被执行人沈某传唤到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沈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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