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按照洛阳市中院《关于推进“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的工作意见》及相关要求,以着力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为载体,细化工作措施,创建廉洁型法院。
开展廉政教育,“读书思廉”、“学习思廉”。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有关文件,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深入基层走访,“送卡宣廉”。紧抓“驻村法官”活动不放松,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回访等形式,将法院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子邮箱及时公布,并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纪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制作成“廉政监督卡”,及时向群众发放,将全体干警执法办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会议倡廉”。做到所有会议必讲廉政,日常教育廉政提醒常抓不懈,营造“领导倡廉、干警思廉”的廉政教育常态化氛围。
“家庭助廉”,构筑反腐家庭防线。以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倡导干警家属不仅要做“贤内助”,更要做好“廉内助”,对干警后院严防死守,夯实家庭“反腐墙”,守住家庭的温馨和幸福。
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廉”“以案警廉”。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反面典型教育干警,正面典型激励干警,努力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倡廉自觉性。
完善廉政机制,保障“制度促廉”。在创建“廉洁性”法院活动中,洛宁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保障“制度促廉”。
实行干警廉政保证金制度,“现金诺廉”。要求干警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及缴纳 “廉政保证金”的形式,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采取抽查案件、旁听庭审、回访当事人、召开廉政监察员会议等形式掌握干警“现金诺廉”情况予以奖惩。
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以责保廉”。制定并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实行监督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法庭、每个岗位和每个干警。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暗访抽查、考评通报等制度,督促干警执行制度,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