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和6个下辖基层法院宣传工作受到省高院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3-07-02 10:57:01


    近日,省高院下发通报,对2012年度全省法院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洛阳中院和6个下辖基层法院及7名个人榜上有名。

    2012年,洛阳两级法院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各界了解、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为此,洛阳中院及涧西区法院、新安县法院、偃师市法院、吉利区法院、洛宁县法院、洛龙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石笑飞、赵彩锋、申文娟、马旭升、王新杰、户青国、黄延梅被评为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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