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心如何衡量

  发布时间:2013-07-02 11:04:51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了法规。第2章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用法律形式把“常回家看看”定格,这是立法的美好初衷。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许多子女们为了生存,都奔跑在工作上,顾不上回家看望父母,有时候可能不是不想,而是不能。立法本意是好,但将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来约束,可操作性尚待考量。例如这个“常看望”如何做到?这个“常”该如何界定时间频率?还有工作单位是否有条件经常给探亲休假?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考虑。

    因而,与其把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看成对家庭关系的强制介入,不如将其当成一个善意的提醒。法律的倡导和指引,可以和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这样的条款能够深入人心,使每个家庭成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责任。同时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注,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传统美德。这种具有人文关怀的条款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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