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法院四个“严管”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3-07-05 16:47:13


    近日,伊川县法院以作风纪律为抓手,要求全体干警要严格落实院党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以省、市法院关于作风转变要求,严格管理机关事务,切实审理好每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伊川社会和谐稳定。

    严管警车使用。驾驶警车必须同时具有警车准驾证和驾驶证,其它人员严禁驾车。警用车辆的使用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出县区必须通过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每晚7:00点前所有警车必须集中停放在院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停放的要报主管领导,同时向监察室说明情况。每天警车停放情况,并通过院电子屏公示。严禁非执行公务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严禁节假日使用警车,严禁用警车接送学生,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违规情况的督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除违犯人所在部门2分,扣除本人廉政勤政保证金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除所在部门20分,扣除本人廉政勤政保证金500元。

    严管上班纪律。全体干警和书记员每天上午8:30前必须在指纹机上签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在上班前向监察室请假并说明情况。请假需经庭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政治处,并报监察室备案。派出法庭的工作人员要在8:30前到达所在法庭,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需安排人员值班。监察室每周每签到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无故不能按时签到和不签到人员,迟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除所在部门1分,在廉政勤政保证金中扣10元;对四个法庭采取有定期督查,若发现有人迟到的,一人次扣除所在部门2分,扣除本人廉政勤政保证金20元。若发现法庭无人值班的扣除该庭5分,扣除该庭庭长廉政勤政保证金100元。

    严管工作纪律。加强上班纪律,在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炒股票,不准打牌、下棋、赌博,严禁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加强庭审纪律,要求要按时开庭,不能无故变更开庭时间,要严格遵守庭审纪律,按规定着装,不准在审判席上吸烟、接打电话、看报纸、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审判席,不准酒后参加庭审,不准违反合议庭组成规定。检查暗访中被发现问题的,院纪检组、监察室将通报批评,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并视情况扣除所在部门绩效分数,扣除问题人廉政勤政保证金。

    严管会风会纪。规范了会议组织,会议由办公室通知,除短信通知外,还要电话通知到中层以上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到本部门人员。狠抓会议签到,所有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及时签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应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向院长请假。没有请假的一律按旷会处理。严抓会风,会议期间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打瞌睡、中途退场、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玩手机等违反会议纪律现象。严格会风督查,会后当场进行通报。今后凡违犯会议纪律的,一人次扣除所在部门绩效分2分,扣本人廉政勤政保证金50元,被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除所在部门10分,扣除本人廉政勤政保证金200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