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大桥偷钢管 管制一年罚4000

  发布时间:2013-07-18 11:10:47


    近日,洛宁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苏某多次去高速大桥工地上盗窃钢管,原本想靠卖废铁挣个小钱,谁知却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2年12月份,被告人苏某在洛宁县郑卢高速公路十标段邢家河大桥工地盗窃钢管4根,每根长约6米左右。案发后,钢管被公安局扣押。2013年2月3日至6日期间,苏某连续四天晚上到邢家河和隍城工地用铁镐盗窃钢筋和钢槽,后分4次卖与收废铁的,共得赃款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管制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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