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五种文化”聚集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07-31 15:36:31


    近年来,嵩县人民法院牢固坚树立文化建院理念,围绕以“忠诚”为核心的党建文化、以“为民”为主题的窗口文化、以“法.理”为内涵的精神文化、以“警示”为特征的廉政文化、以“明责”为重点的管理文化,走出特色化队伍建设新路子,干警精神振奋,自身社会形象得到逐步提升,先后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特别贡献奖。

    建设厚重党建文化,以典型引领带动。充分发挥“车村法庭”和“立案庭”两个全国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把党旗插在最前沿,把支部建在各法庭,并在嵩县法院网、内部期刊《嵩州法苑》等载体上开辟“党建之窗”专栏,推行党员法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在党员法官之间开展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活动,争做“党员示范岗”、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建“五好党支部”等活动,有效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建设文明“窗口”文化,以行动践行宗旨。紧扣司法为民、文明司法,规范考勤纪律,实行分类着装,开展司法礼仪督查,印发审判文明用语忌语,推行上门立案,实行诉讼引导,强化诉前调解,在四个人民法庭建立便民宿舍和便民餐厅等,围绕司法文明服务,全面打造包含语言文化、行为文化和服务文化等内容的窗口文化,把司法为民彰显在细微之处,把维护形象体现在点滴之中。

    建设全面廉政文化,以警示震撼内心。坚持惩教防控相结合,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增强干警廉洁办案的自觉性。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在法院办公楼院里建设了6道廉政文化墙,聘请25名廉政监督员,在全院干警及家属中间征集廉政亲情寄语,每月组织观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每周编发廉政手机短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警语,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物质载体,坚持常抓不懈,做到触及心灵,保持警钟长鸣。

    建设特色“法.理”文化,以精神凝聚合力。结合嵩县地域理学文化特色,将宋代程颐、程颢理学文化有机融入法院“法.理”文化内涵,确定了“尚法、明理、厚德、为民”八字院训,并且高规格建设了文化长廊、院史荣誉室,每月开办一次道德讲堂等,不断拓展文化建设物质载体和文化实践活动,利用法院文化潜移默化的熏陶,影响干警的行为习惯,凝聚干警的精神,指引干警的方向。

    建设规范管理文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培养干警规范意识,增强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先后清理完善了涉及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综合服务等各类规章制度20余项,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干警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并汇编成册印发全院干警,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提醒和约束干警本人,方便同志之间及当事人监督,保证落实效果,真正达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的目的。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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