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老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纠正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认真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促进法院公正廉洁执法。
此次活动重点是对本院各庭室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滥用涉案款物等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纠正。案件时间跨度为近三年,并不局限于三年,有必要的可以延长。具体包括是否存在以“立案审查费”、“调查费”、“办案费”、“燃油费”、“送达费”、“ 实际执行费” 、“赞助费”等名义,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孽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是否存在向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在查阅卷宗时收取阅卷费、摘抄费、服务费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自2013年7月11日该活动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以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该院的具体情况和工作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项目和环节,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活动中该法院严格对照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标准、按照普遍查、重点查、条线查、开放查相结合原则,灵活采取各审判庭自查与互查、监察部门重点抽查、接受上级法院业务条线对口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逐个庭室逐项排查,特别是对于当事人反映、媒体报道、网络曝光、有关机关通报的事件,要重点清查。填写排查表格、建立排查台账。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的反应中,从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信访举报中、从查处违法违纪干警的案例中,深入查找各类收费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分析危害,明确责任,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每位庭室负责人,均应在排查结果表上签字,对排查结果负责。
乱收费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而且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项活动的开展,杜绝了法院内部存在的违规收费等不正之风,集中治理和整顿违规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的收费工作,建立健全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的长效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