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廉政公务灶”正式投入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汝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公务灶”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打造机关食堂,配备各种必要设施,积极营造出卫生整洁、幽雅舒适的就餐环境。
为确保“公务灶”运行规范,汝阳县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务灶”管理制度》,明确干警的一日两餐标准和机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范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并建立健全接待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待。该制度的建立不仅方便了干警就餐,也有利于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受到了广大干警的一致称赞。汝阳县人民法院旨在通过努力把“公务灶”建设成名副其实的“节约灶”、“廉洁灶”。
开餐第一天,干警们纷纷称赞“廉政公务灶”的建立,在为干警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营造出了一个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