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忠,男,43岁,本科学历。2002年2月从部队转业分配至嵩县法院工作,现任嵩县法院城南法庭副庭长。
从部队到地方,他转业退伍不退色;从军官到法官,他军徽天平相映红。2002年转业至嵩县法院工作后,他扎根大山深处,蹲守人民法庭十余年,跑遍法庭辖区每一个角落,审结案件逾千件,年均调解率达80%以上,所办理案件无一件出现信访事件,被当地百姓称为“山坳法官”。近年来,他两次被市法院授予优秀复转军人称号,今年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法官,他每天的工作、生活紧张而又充实,早上提前1个小时上班,首先悉心浇灌法庭菜园、修剪法庭花草、打扫法庭卫生,然后便开始一天忙碌的审判工作。8月9日,他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法庭,先是浇灌法庭菜园、打扫办公室卫生,8点10分开始阅卷、撰写庭审提纲,8点40分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9点30分准时开庭审理一离婚案件,10点30分勘验某赔偿案件现场;11点组织上午开庭案件当事人调解;下午3点上班后,他就冒酷暑赶到城关镇向某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4点半与同事驱车30余公里、步行10余公里山路,来到纸房镇吕沟村,组织某债务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返回途中,法庭的警车爆胎,他自己又当起了修理工,晚上9点,街上霓虹灯亮起,他依然坐在电脑前,加班写当天2起案件的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