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法院为企业挽回损失50万元

  发布时间:2013-08-14 16:36:20


    “真想不到伊川县法院的法官办案效率这么高,作风这么扎实,我代表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谢谢你们,并向你们表示深切的敬意。”这是8月10日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宗永进发给伊川县法院第一法庭庭长姚天全的一条短信。

    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是伊川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今年5月份,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卖给浙江某公司一批价值近50万元的货物,对方收到货物后,迟迟不予支付货款。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多次派人上门讨要,均被对方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拒之门外。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于今年8月8日向伊川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递交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书。第一法庭经过认真审查,当天上午就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院党组非常重视,党组书记李海雅当即指示第一法庭立即启动“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并指派第一法庭庭长姚天全带领办案人员尽快奔赴浙江,办理此案。当天下午,伊川县法院办案人员即动身前往浙江。

    8月8日晚上,伊川县法院一行三人到达浙江杭州后,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奔赴被告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到达诸暨市后,恰遇浙江省创历史纪录的高温天气,他们冒着四十多度的高温,先后到多家银行,连续查询、冻结被告三个银行帐户。后被告提出愿与原告自行和解。姚天全趁热打铁,又立刻赶到被告公司,经调解,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场把拖欠原告的货款及因拖欠货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全部偿付给了原告,原告当即申请撤回了起诉。

    2天内,一起涉及伊川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受到该公司的赞扬和好评。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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