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巧打“组合拳”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3-08-21 11:17:05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嵩县法院结合本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打出“组合拳”,着力在精细管理上下功夫、在落实任务中谋成效、在绩效考核中促提高。

    精细管理上下功夫

    “三快”办案保效率。实行案件“快立、快转、快审”,当天接待的案件尽量当天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案件当天流转,审理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尽量使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严把“四关”促公正。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从“庭审、文书、评查、追责”四个方面层层入手把关,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项制度”定规矩。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关于诉讼档案归档期限及归档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流程节点审批制度、将超期案件警示督办制度、卷宗装订制度、档案归档制度、文书评查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标准化操作规则可循,形成长效机制。

    落实任务中谋成效

    量化任务,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审管办针对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每月27日下达各业务部门的质效评估指标,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状况,按照审管办下达的指标,科学安排,全面谋划,确保结案均衡,审判质效优质高效。

    强化责任,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各部门案件信息录入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录入认真负责,部门负责人强化监督管理意识,对录入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零差错。

    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执行力。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及时组织干警进行业务学习,要求各业务部门人员就审判质效各项指标的含义、设置理由、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熟记于心,会算、会用、常算、常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绩效考核中促提高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抓好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的考核,实行月通报、季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讲评会,每半年进行一次部门负责人述职会,排名靠前的要介绍经验,排名靠后的要说明原因,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今年已编发《案件质量评估分析通报》9期,对各庭室各项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全体干警会、院务会上多次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寻求解决对策,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庭室、落实到人。确保年底完成各项审判管理任务,力争使本院审判管理工作在全市有名次,全省有进步。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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