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开展的“服务企业”活动中,全市法院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同时,注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了为企业减压,为民工维权的“双赢”效果。
8月22日上午,37名农民工在宜阳县法院拿到了30余万元工资。
今年3月10日,党某、闫某等37名农民工向宜阳县法院申请执行洛阳市某铸造公司和洛阳市某机械公司拖欠工资纠纷一案。立案后,法院查明该铸造公司已于2011年12月6日转让给该机械公司,转让后因经营不善已停产多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在办案过程中,得知该机械公司在另一企业有到期债权,对方尚未如期归还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多次赶赴债务方企业协商。法院及时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提取了该笔款项,共计312156元,并在第一时间发放到37名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