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中,依法严惩“入户”、“拦路”“持凶器”等严重暴力型盗窃、抢劫犯罪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预防“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
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一般的初犯,或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留给他们悔过和重新做人的机会,坚持对被宣告缓刑人员进行回访,不放松教育管理。
坚持“寓教于审”。注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教育。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通过典型案件,耐心开导被告人的思想,加强教育,对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及时解释。特别注重与学校、家长联手共同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帮教。今年以来,共对30余名未成年罪犯依法宣告缓刑。
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到学校、社区公开审理刑事案件的方法,增强学生、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与团委、妇联、学校联系,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用鲜活的案例提高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和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共在城乡巡回开展法律宣传活动7次,参加教育学生达7000余名。派出“法制副校长”和法院干警前往学校、社区、村组进行法制讲座,专题教育,目前我院已开展专题宣传活动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