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法官联络员走访企业

  发布时间:2013-08-29 17:50:45


    8月份以来,洛宁县法院法官联络员通过深入企业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协调解决问题等方式,对分包的LED节能灯生产项目、甘草多糖提取项目、瑞升华节能蒸发器生产项目三家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帮助。特别是在走访LED节能灯厂过程中,该厂正在招录员工,在该厂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法官联络员赶赴招聘现场,就劳动合同的签订、职工工伤保险等问题对招聘人员进行了一一解答,不仅为企业招聘、使用员工提供了法律帮助,还为到场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洛宁县法院对涉企案件采取四项措施:在立案前开展诉前调解。采用协调手段,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重点企业诉讼保全、强制执行报备制度。涉企案件审理中需要采取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原则上不对重点企业采取诉前和诉讼保全措施,必须采取的,要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且不得直接对工资、银行保证金账户和基本账户进行查封。专门成立涉企案件合议庭,挑选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确保涉企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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