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人、身边事,来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今年下半年,嵩县法院开展推荐评选平安洛阳“十佳庭室”“十佳卫士”活动。
评选“十佳庭室”“十佳卫士”,要求符合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工作尽职、业绩突出、公正廉洁等标准,并且注重从常年工作和战斗的基层一线干警中推荐。为保障“十佳庭室”“十佳卫士”评选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赵刚毅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评选方案,并建立优抚机制,从经费保障、报功授奖、晋职任用等方面,从政治上、生活上予以关心和爱护。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充分激发了该院干警创先争优意识和工作热情,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