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服务企业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3-08-30 15:49:45


    8月份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雪枫同志“真情服务企业,积极破解难题,抓好招商引资”的要求,出台“服务企业20条”,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积极审理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洛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快立案,速解决”的原则,尽量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汝阳县法院开辟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提供“一揽子”诉讼服务,对于所有涉企案件的立案审查均在一日内完成并分配至业务庭室,并将所有涉企案件由新型合议庭统一审理;伊川县法院在洛阳某铝业有限公司诉浙江某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冒着酷暑奔赴浙江省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办结了此案,为洛阳某铝业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受到该公司的好评。截至2013年8月28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企业涉诉案件541 起,审结321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58亿元。

    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中院立案一庭充分发挥诉前财产保全职能,加大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力度,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减轻企业诉累;宜阳县法院加强与金融、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涉企纠纷,2013年1-8月调解涉企案件55件;洛龙法院在河北某集团诉卞某和郑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积极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决了近百名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做到服务工作常态化。法官联络员在明确职责后,带着问题到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明确服务方向,为企业解决问题。中院派出10名班子成员担任平安建设首席服务官,为全市10大重点在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所有首席服务官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所服务企业取得联系,建立工作协调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吉利区法院针对企业涉诉常见纠纷组织专家团队印制《服务企业三十六问》的小册子,印发给吉利区所有重点企业;同时组织吉利区多家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加强联络沟通;孟津法院实行“一企一法官”制度,60名骨干法官与全县所有规模企业和在建企业对接,并人手一册企情日记,对每次走访进行记录和反馈,受到企业普遍好评。截至2013年8月28日,我市两级法院法官共走访企业423家,开展座谈286次,征询意见建议120多条,提出司法意见建议212条,解决问题148个,为企业献计献策100多条,发放企业宣传卡和宣传册2900余份,到企业进行法律讲课20多次。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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