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举行2009年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2009-11-08 10:14:14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左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左二)巡视考场


洛阳中院2009年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场

    11月8日上午,洛阳中院组织全体公务员进行2009年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等领导到考场巡视。

    此次考试是我市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是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举措,也是对洛阳中院干警法律业务知识的一次检验。考试分开卷和闭卷两种方式进行:对45周岁以上公务员实行开卷考试,45周岁以下公务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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