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用“四心”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3-09-23 11:05:43


    栾川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干警从工作到生活,与群众真正打成一片,把为民意识体现在作风上,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采取“四心”措施,把为民要求落实到行动中,将作风转变落到实处。

    公心办案。人民法官的公心,老百姓的口碑。把老百姓的疾苦为自己疾苦,视老百姓为自己亲人,心里真正装有人民群众,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是该院为民宗旨。该院要求全体干警对待案件做到心正,对己清廉、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道合理地看待和处理问题,在审理案件中,时刻以公心为民,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把案件办成精品案、办成铁案、办成和谐案。

    耐心调解。案结事了人和,是人民司法坚守的基本信条。为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大力强化庭前、庭中、庭后的耐心调解工作,努力倡导温情调解。对所有案件,法官都要仔细了解事情的原委,对症下药、苦口婆心、不厌其烦,采取找当事人亲朋好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法,最终以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理疙瘩,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为目的。

    热心为民。为解决偏远农村群众交通不便诉讼难,减少群众诉累,该院要求宁愿让法官们多跑路,也要让群众少跑腿,将服务窗口前移,推出了便民联系卡,预约立案、电话约访,热心接待每位来访群众;坚持巡回办案,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使干警从工作到生活,真正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真正打成一片,切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诺言。

    诚心送法。把送法工作常抓不懈,全体干警视为己任,进村入户,诚心为百姓送法上门,把巡回办案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工作,将法治的阳光播撒到乡村田野。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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