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关爱的缺失让你们迷惘,不知所措,兄弟之情让你们紧紧相依,但没有把握好成长的方向,错一次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错再错,悔不当初不如积极改造,以后的路需要你们自己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希望兄弟之间的亲情让你们更坚强,亲人朋友的友情让你们重获新的希望,我们相信你们,相信你们会重新站起来。”这是栾川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9月16日在一判决书后附上的法官寄语。该案的两被告人系未成年双胞胎兄弟,幼时父母离异,在父母各自成立家庭后,便对孩子不管不问。两兄弟相依为命,由于缺少正确的指引教育,他们共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兄弟看完以上的评语后,已经泣不成声说:“好久没听道到过这样的话,谢谢法官、谢谢法院给了我们兄弟两第二次生命……
经过长期的摸索,栾川县法院建立了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少年审判综合评价机制”,促使少年改过自新、健康成长。一是庭审前全面调查,挖掘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人生轨迹、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深入其居住地、学校,与家长、邻居、教师、同学座谈,挖掘其主要特点、特长以及性格优点、做过的好人好事等,分析影响其成长的积极和消极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庭审教育计划,力求达到审判与挽救双赢的目的。二是庭审中鼓励教育,缓和少年犯的对立恐慌情绪。在审理过程中,邀请共青团、工会、妇联、教育等部门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同时在判决书中撰写“法官寄语”,附上“法官箴言”和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条链接,使未成年被告人真正明白其所犯的罪行以及受到的惩罚,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感受到社会对其错误行为的宽容,增强其改过自新的力量和勇气,避免以后重蹈覆辙。三是庭审后综合评价,促使社会共同帮助未成年犯。庭审结束后,由合议庭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情况,从法律、心理、社会影响等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人生态度、“成长闪光点”、帮教建议等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一份“综合评价意见书”,连同裁判文书一并送达少年犯本人、监护人、学校和监狱,增强帮教未成年犯的针对性,形成帮教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