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巡回法庭到新安产业集聚区西窑村开庭

  发布时间:2013-10-11 17:24:13



    10月10日,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到新安产业集聚区西窑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巡回法庭就设在西窑村委院内。原告孟X强、潘X兰夫妇诉称,因其大儿子孟X子不能按约定履行赡养义务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孟X强夫妇一张诉状将大儿子孟X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每月100元赡养费,并支付前期所欠赡养费1200元。

在案件起诉后,铁门法庭庭长高征多次到该村找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原告执意要求法庭按自己要求做出判决。由于原告夫妇年龄己过八旬,出行不便,为便于当事人诉讼,法庭决定采取巡回上门开庭,同时也鼓励村委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旁听,为村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

经过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诉辩,看似争议赡养费用,实际为儿子轮流照管老人生活导致矛盾产生。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法官建议再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

庭审结束后,庭长高征借此机会向村民讲解有关赡养问题的法律条文,及时为村民上了一堂法制课,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新安县法院分别开展了“调解年”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这两项活动均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出发点,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重点,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县法院要求各法庭适时组织巡回法庭,积极到案发地和法庭辖区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努力使大量诉讼纠纷在案发当地解决,并通过巡回法庭这一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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