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建 助推法院工作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3-10-17 15:12:17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责基础上,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新安法院在党建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建“党建示范点”,丰富党建内容,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工作亮点,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法院党建模式。

    党建、教育穿插互补,队伍建设更具特色

    近年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县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转变年”、“狠抓落实年”等专项活动,法院党建工作也紧紧围绕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既突出主题教育的主旨,又贯穿党建的各项要求,做到党建工作有主题教育引导,主题教育有党建内容充实。如在今年“七一”期间,组织青年党员法官到五头镇马头村,请该村党支部书记、有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张保安上党课,张保安用生动的事例、朴实的语言向青年法官们介绍了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的方法和经验,青年党员法官们还在该村党支部门前面对党旗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用到农村上党课、在基层接受教育的方式庆祝党的生日。这种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使党员法官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要多深入基层、接近民众,体验民情、倾听民声,学会说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接受的方式,带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去办案,努力提高自身的群众工作能力,做一名新民、务实、公正、廉洁,人民喜爱的好法官。

    创建、管理结合并进,党建工作更加规范

    新安县县直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新安法院为高标准实现创建目标,结合省高院、市中院党建工作要点及县直党委关于创建的安排部署,制订《创建“规范化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从班子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运行、创建成效五个方面将创建要求、任务及分工具体明确到各个党支部,确保创建总体目标实现。一是规范班子建设。2012年5月4日,完成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由5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党总支领导班子。2013年,根据人事变动,又对各支部进行了调整,新一届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院党组在人员、场所、经费方面给予党建工作大力支持,将党建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规范阵地建设。设置党务办公室,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党总支及支部组织设置,配置档案柜,建立党建档案,全面记录党建工作动态及成果。建立党员学习活动室,配有理论读本、时事报刊、党建期刊等党建教育读物,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社科哲学、历史名著等素质提升书籍,文学艺术、思想政治等品质养成教材,开辟兴趣沙龙活动区,提高干警内涵修养。会议室配备计算机、播放机、音响等设备,保证“三会一课”顺利进行。在二楼大厅设置党建专题版面,宣传法院党建工作成果。三是规范活动内容。坚持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012年“七一”前夕,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党员干警进行民主评议,向上级推荐了1个先进党支部和两名优秀党员,并评选出3个优秀党支部和7名优秀党员。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上了专题党课。每月组织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召开1次总支委员会,2013年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6次,做到月月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会会有提高。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院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干警信息、工作动态、主题活动、学习成果等进行公示。四是规范工作运行。每年年初,党总支都对党建工作要点、创先争优、党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并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党建任务分解表,确保党建各项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有标准与时限,确保任务有效落实。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党员学习,撰写学习心得。规范党籍管理,根据人员增减情况,及时更新党员花名册,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发展党员,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培训,2012年来共发展党员2名,有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培训学习。

    服务、共建融为一体,党群关系更加密切

    为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服务基层群众,新安法院和乡镇村组、企业结成共建单位,创建“党建共建点”。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教育,对联络点村组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进行慰问等多种形式,和共建点党组织加强联系和沟通,服务联络点群众。通过开展“党建共建点”创建活动,使更多的党员干警走到了群众中间,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2011年来,新安法院先后分别与磁涧镇礼河村、五头镇庙上村、新城实验学校设立“党建共建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巩固创建实效。2012年党员法官深入“党建共建点”磁涧镇礼河村,慰问该村老党员,并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有关农村土地、宅基地及邻里纠纷等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村民们对党员法官深入基层的作风赞不绝口,称法官们为他们送来了祝福、送来了法律、也送来了和谐。县政协副主席、新城实验学校校长王金华对于开展党员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高兴地说:“通过党建共建,加强了学校和法院的联系,希望能更多地合作开展类似的共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和宗旨理念教育。”2013年,新安法院党总支要求各支部持续推进“党建共建点”创建工作,各支部今年成立党建共建点不少于1个,要求已经成立的共建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使“党建共建点”成为法院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廉政、党建有机结合,整体工作顺利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安法院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做到安排同部署,工作同落实,制度同建立,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来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强化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共同推动廉政文化发展,新安法院与义煤集团新义煤矿共建廉政教育基地,该基地于2011年12月28日建成,面积120平方米,内容分为八个部分,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该基地被市纪委确定为洛阳市廉政教育基地,并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挂牌。2013年5月,新安法院被市纪委命名为洛阳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我院还紧紧抓住开展“作风转变年”和“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该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奉公意识。通过上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夜校培训、“廉政文化进机关”、“清风新安廉洁节日”、撰写廉政心语以及“亲情寄语”等活动的开展,增强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为党建工作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支部、党员创先争优,党建工作彰显威力

    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创先争优不仅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更重要是助推法院全面工作实现新跨越。2012年以来,新安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29件,审执结3030件,结案率81.3%。共获得省级集体荣誉3项,市级集体荣誉12项,县级集体荣誉5项,共有17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3名干警受到县级表彰。其中,2012年法院党总支被洛阳市中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干警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干警被评为基层法院优秀党员。法院党总支被县直党委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规范化党组织创建工作达标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县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干警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庆“七一”党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有4名同志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干警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带动其他干警。石寺法庭庭长吕念如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中院选拔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事迹报告团成员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巡回演讲,他也被评为“新安好人”。副院长苏文东与妻子相敬相爱,邻里融洽和睦,爱岗敬业,被评选为“全市十大文明家庭标兵户”。原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赵玲玲在少年审判中悉心关注未成年人,用爱心帮助未成年人成长,被评为“全县十大优秀青年”。纪检组长高红被评为“洛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先进个人。民二庭庭长孔琳荣获“新安县五一劳动奖章”。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已在我院形成。

    党的建设任重道远,必须长抓不懈。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利用好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契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影响力,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探索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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