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法院党务公开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3-10-28 09:50:16


    洛阳高新区法院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党务公开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

   高新区法院根据工作实际,一是将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党员、党员预备期考察、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时间、结果情况,创先争优工作的计划方案、创争标准,承诺目标、解决主要问题情况,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及收缴情况公开。二是将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公开。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授予等情况公开。三是将党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市委有关工作纪律和“禁酒令”的规定,遵守财经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公开。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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