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展开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该院计划选任陪人民陪审员80名。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确保选任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召开党组会议对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区人大汇报,明确选任工作的时间进度,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并通过该院的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报名时间、名额、考察和考核等相关事项,扩大影响;在院门口、人民法庭、区政府公告栏内张贴选任公告,进行重点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主动汇报,注重沟通协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后,该院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选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人大、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与街道、社区等发动单位及时沟通,掌握报名进度。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讲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条件,答疑解惑,确保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格选任,提高陪审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严把选任关,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群众威望较高、时间相对宽裕、能基本保证参与陪审的人员。注重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优化陪审员队伍结构,提升陪审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