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出来,进入城市,成了家里的第一代市民。每当在步履匆匆的人流中行走,每当在公交站点拥挤的人群间夹杂,乃至成为蜗居、蚁族中的一员,就会想,人为什么挤破脑袋往城市里钻呢?
城市里有路灯,不用像农村那样两眼一抹黑地走路,离开村子走夜路时还喜欢听那一声划破夜空的狗叫,要不李佩甫的小说为什么叫《城的灯》呢;城市里有柏油路,不用像农村那样一到雨天就是两脚泥,小孩子得到一双像样的胶鞋就高兴地手舞足蹈;城市里有冲水厕所,不会像农村的旱厕一样苍蝇到处飞,特别是到冬天那叫一个冷;城市里有体面的工作,不用农民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尽管累弯了腰但始终富不起来;城市里集中了行政、教育、就业等等资源,要想享受这些资源就要来到城市里。
这些都是一代代人灵魂深处的记忆,人们对农村有着刻骨铭心的怕。到了城市,这些怕就可以暂时忘却。
除了这些,还有两个原因,热闹和陌生。
因为热闹,所以向往。中国人爱凑热闹,这是公认的。一边是人潮涌动、霓虹闪烁,一边是山川延绵无尽、生活枯燥无味,人们自然要去城市凑个热闹。但是热闹并不等于活得充实,人们在农村的孤独,并未因进入城市而消减,成了热闹中的孤独。人们出门之后仍然是向左走向右走。刘震云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揭示了中国人的孤独,诉说着找到一个说得上话的人有多么难。
因为陌生,所以自由。在农村的一个村子里,七大姑八大姨,只要找,总能找出点亲戚关系来。种种关系、种种伦理把人束缚地几乎喘不过气来。而在城市,出了单位,出了家属院,坐一天公交车也碰不到一个熟人。这种陌生给人无限的自由。但人们喜欢自由,又害怕陌生,于是结成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新的熟人社会,寻找熟人社会的那份亲切。
到城市去,实际上就是到富裕去,就是图个物资上的富裕,图个精神上的富裕。挤破脑袋往城市里钻,是几代农民改变自身命运的艰苦实践。什么时候农村彻底活了,我们还会住到农村去,享受哪青山绿水、清新空气和悠闲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