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总思路,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激发干警活力,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制定了“三三工作法”,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建立三种机制:分包制、挂钩制、责任制。
分包制:即将绩效考核的各项内容根据党组成员的分工分解包干到各个党组成员,由党组成员包任务的完成,包目标的实现,包位次的提升。
挂钩制:即把绩效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与经费拨付挂钩、与评先奖惩挂钩、与职级职务晋升挂钩。将每月、每季、每年的完成情况记入绩效档案。
责任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在中院绩效考核中排名落后的党组成员和庭室队科负责人要追究责任,除扣减办公办案经费、取消评先资格外,要向党组和全院干警做检查。
突出三个字:“准”、“狠”、“稳”。
主要针对业务建设而言,所谓“准”,就是裁判结果要准确无误。做到裁判结果既要符合法律,还要符合法理和情理,三者相互印证又相互统一,准确无误。所谓“狠”,主要是在执行工作中,对不守信用的被执行人不能心慈手软,牢固树立立足于强执、以强执促和解的思想。用足用活司法拘留、拒执罪、失信人黑名单三把利剑,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力克执行难。所谓“稳”,即案件审理方案、执行措施要稳妥,案件审结后针对当事人的疑问要耐心做好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要拿捏好分寸、掌握好火候,对案件的趋势和走向要胸有成竹,做到收放自如。确保案件审结后、执结后能够稳定下来,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
队伍建设中,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学习:严格落实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上级文件。二是教育:开展党性教育、工作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三是管理:发现不规范行为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违纪苗头给予提醒,发现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查处。确保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同时,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努力建设好三个平台:建设好立案信访服务大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温情和方便。建设好“三同步、两公开”审判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开与公正。建设好执行指挥中心,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信息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