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建立“五个机制”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05 17:08:21


    偃师市法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保障企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奏响了服务企业发展的时代强音。

    建立企业调研机制。开通便民服务电子邮箱,开设涉企服务热线电话,定期走访、回访辖区企业,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和调查访问,发放征求意见表,制作发放服务联系卡,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服务档案,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遭遇的困境,掌握企业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纠纷类型,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依据。

    建立企业便捷诉讼机制。建立企业涉诉绿色通道,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案件,在遵守诉讼法规定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快速立案,及时做好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迅速审理,及时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纷止争;立即执行,及时帮助挽回损失。尽量减少企业的诉累。

    建立涉企纠纷协调机制。在办理对辖区影响较大、牵涉利益较广等大案、要案过程中,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尽量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在辖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顾及各方利益,协调妥善解决。

    建立涉企信息报告机制。在立案、审理、执行中掌握的涉企异常信息进行统一整理、登记在册,及时向党委政府上报。对企业因关停、倒闭、破产等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群体性问题,制定预案,协助党委政府采取应对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形势,从法律角度评估经营风险,并及时函告企业。

    建立企业沟通服务机制。创新开展“三联三帮三促”活动,“三联”即每位中层以上干部联系一家企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每年与企业举行一次联谊会;“三帮”即帮助企业掌握法律政策、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困难;“三促”即促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促进环境更加优化、促进企业更加壮大。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关心关注企业发展,引导企业的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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