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赌气断绝父子联系 赡养纠纷法庭寻回真情

  发布时间:2009-12-09 14:00:17


    一位七旬老人因购买房产与两个儿子发生矛盾,一时赌气离家出走,断绝与儿子的所有联系,三年后又以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告上法庭。2009年11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同时也化解了父子三人的感情纠葛。

    原告席某膝下两子,在2006年3月之前,双方相处融洽,原告席某与两被告之间尚能相互体贴、关心、照顾。2006年3月因购买房屋双方意见分歧引起原、被告之间矛盾。为此,原告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自己另住它处,并更换了电话号码,与两被告断绝联系,致使两被告四处寻找,并还委托亲戚和好友一起寻找。原告席某随着年龄的增加所患颈椎和腰椎疾病也可能会加重。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对原告席某具有赡养义务,现原告的收入可以满足其正常生活支付,两被告赡养义务应着眼于对原告以精神上的慰藉,在日常生活中,两被告应当经常前去探望,并适当支付赡养费。依法判决两被告每月每人向原告席某支付赡养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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