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积极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14 10:47:43


    自今年6月份开始,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为期六个月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以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 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按照检查范围及内容,制定阶段工作方案,明确了方法步骤、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在全院形成了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分级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统一领导、全面协调的工作格局。

    活动开展以来,全院14个庭室科队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警车配备使用情况和干警参与经商营利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核实,并坚持“边查边改”原则,有问题的发现一处纠正一处,没有问题的检查后经庭室负责人、院长层层签字确认后,上报监察室备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是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警务)用车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出借、套用或者伪造、变造公务(警务)用车牌证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喷涂警车制式外观或者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务(警务)用车借予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公务(警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非因紧急公务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或者不遵守交通管理秩序的情况;是否存在非因执行公务而将公务(警务)用车停放在旅游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情况;不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公务(警务)用车或者驾驶公务(警务)用车肇事逃逸情况。是否存在干警投资入股矿山和经商办企业现象。针对排查中发现或经相关人员反映出的各类问题,老城法院要求各部门必须本着发现、解决、改正并最终杜绝的决心,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坚决禁止瞒报、迟报。经过该项活动各个阶段的排查和治理,老城法院未发现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现象和干警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各类问题发生,该院正在积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努 通过开展对违规配置公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活动,使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形象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案,从而堵塞各种漏洞,促进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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