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讨回2万余元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3-12-02 12:20:36


    今年10月,新安县农民郭某等人到杨某承包的厂里干木工活。11月24日,双方发生分歧,几名工友离开,杨某尚欠2万余元工资未付。第二天他们来到吉利区法院立案庭要求解决。

    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告知杨某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对郭某等人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劝其尽快结清工资。同时表示,下午要到现场调解。杨某表示愿与郭某协商解决。此后,杨某即为郭某结算了工资,当场付清。

责任编辑:G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