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致人亡 都是违章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3-12-09 15:58:04


    正在工作中的张某某被吊车从楼房顶撞下当场死亡,而肇事者是一个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操作手。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2年11月底的一天,在本市某区的一个旧房拆迁工地上,李某在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驾驶吊车吊运房顶水泥楼板,作业中把张某某从楼房顶撞下,致使张某某头部、颈部多处受伤,当场死亡。经鉴定,张某某系因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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