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救助金
作者:孟津县人民法院 赵彩锋 李献 发布时间:2013-12-13 16:19:26
12月12日上午,孟津法院执行局干警将2000元救助基金发放到农民工付某手中。2011年8月,付某到陈某承包的工地干活,陈某拖欠付某10000元劳务费,经法院依法裁判后一直未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一直下落不明,为维护付某合法权益,法院为付某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缓解其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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