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部署“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09-12-28 08:45:54


    在接到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后,汝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举措。12月24日晚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举措。刘宏伟院长在会议上强调,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要求,打开法院大门,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增进对法院工作理解与支持的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审判工作更加阳光、公开、透明,树立法院亲民、爱民形象。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刘宏伟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院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使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得力。

    出台专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开展“公众开放日”的实施方案》,具体开展四个专项活动:一是“办公场所全开放”活动,即院长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审判庭、派出法庭当天全面向公众开放,让群众亲身体验法官的工作环境,增强对法院的认识,消除心理上对法院的神秘感。二是“审务活动零接触”活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观摩信访活动了解案件审理常识、诉讼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司法文明新体验”活动,通过组织立案“文明窗口”、参观荣誉展览、“网络直通车”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文化积淀和辉煌成就,同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架起公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四是“法律知识大宣讲”活动,通过组织法官课堂、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分工明确,积极参与活动开展。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摆正位置,理清思路,以身作则,亲自负责,亲力而为,把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同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百千万”司法惠民工程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同做好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公众开放日”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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