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开展针对队伍建设及“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12-23 17:33:50


    12月16日起,洛阳法院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

    活动期间,洛阳法院干警将针对专项治理活动所列内容,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如有违纪行为的,要主动退还请托人;不能退还的,要主动向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并上交礼金和物品;对自查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教育,或向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凡被举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法院院长、主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洛阳中院举报电话0379-63369424,举报邮箱lyzyjcs2009@163.com。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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