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2014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冬日的阳光透露出一丝难得的明媚,吉利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了集体升国旗仪式。
上午9时整,吉利法院全体干警整装齐聚在办公大楼前的广场上,三位法警担任的护旗手精神抖擞,警装鲜明,迈着矫健的步伐护送着五星红旗来到升旗台前。随着擎旗手程玉峰右臂一展,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微风中轻轻飘扬,全体干警聆听并轻唱着激昂的国歌,眼神肃穆而专注地追随着冉冉升起的国旗,心情激荡而默默地凝聚着奋斗不息的力量,衷心祝愿祖国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繁荣昌盛,祝愿吉利法院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辉煌。
1982年建院伊始就进法院工作的副院长郭菊萍感动地说:“我是1982年9月份从省政法干校毕业后进法院工作的,10月1日赶上全院干警建国33周年集体升旗仪式,那时我才19岁,那是我第一次参加集体升国旗的仪式,我很紧张兴奋,更感到无比激动,当时涌动的爱国情潮至今难忘。在那以后的每一次升国旗我都认真对待,那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洗涤,不仅仅是对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每一次的升国旗都让我感到我与祖国血脉相连、息息相通,每一次我都扪心自问,祖国给了我安稳的家,给了我岗位和工作,我为祖国做了什么?每一次都让我不断浮躁的心情得以沉静,骄傲自满的心态得以谦虚,受到委屈的心灵得以慰藉,遇难顿挫的斗志得以重扬。”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体升国旗是吉利法院自建院以来坚持不懈的传统,是激发干警爱国热情,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引导干警牢记宗旨,凝心聚力不辱使命的一项重要举措。吉利法院连续四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并被命名为全国文明行业示范点,在全省161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满意度民意测评中连年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