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叶鸿臣、执行局王海朝、综合科科长李旭阳、法警队韦利军4人收到了该县西山底乡彭洼村席分老人寄来的感谢信。
席分老人在信中提到,自己1976年从嵩县迁到洛宁县西山底乡彭洼村居住,老伴三年前去世了,有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因为子女们住的分散,长子和长女住在嵩县老家,次子住在洛宁,三子住在新疆,四子在三门峡、灵宝、山西等地来回流动,想集中见面很困难,所以自己平时的生活没有人照顾,十分困难。为了生活,实在没有办法才以不赡养老人的理由把子女们告上了法庭。叶鸿臣副院长知道后,和法院执行庭的干警依照判决,经过多地的来回奔波,先后到子女们所在的地市,说服他们履行义务,照顾老人,这才使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