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法官到工地现场调解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4-01-14 09:16:25



    年末岁尾,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汝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坚持深入工地、厂矿,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月13日上午,汝阳县法院法官到建筑工地对涉及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现场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同意于1月20日前给付原告李某、张某等6人工资款12000元。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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