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上户难 购买假证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1-20 16:56:43


    喜得贵子,却因未办理结婚证,无法给儿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竟然图省事购买假结婚证企图蒙混过关。2013年11月15日,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某管制一年。

    2012年8月,被告人江某某妻子在医院产下一男孩,但因未及时办理结婚证,无法给儿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而此时妻子尚在医院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江某某为图省事,竟然联系办证小广告,以80元价格买来结婚证,在其持该结婚证到派出所为儿子办理入户时被发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因其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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