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一起涉及儿童抚养的民生案件在吉利法院顺利执结。
李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4月离婚,婚生女儿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应支付抚养费700元。
王某离婚后采取躲避拖延战术,一直不主动履行义务。女儿的妈妈李某无奈只好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王某在外地打工,经常不回家,多次到其租住的房屋蹲守,均未见人。案件陷入僵局。
眼看春节临近,执行人员又多次到王某所在村委了解情况,在得知村委即将给村民分红时,执行人员立即要求村委协助法院,将应付给王某的分红款交到法院,并及时送达了冻结手续。村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法行为,五天后村委将6300元交到了法院,申请人李某没想到在春节前真的将孩子的抚养费拿到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