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守清贫 廉洁公正司法的道德底线

  发布时间:2014-02-20 11:23:34


    河南商报通过问卷调查,得出“称河南六成公务员想过辞职,最终无1人实践”的结论,使人们重新对公务员、法官这个职业不得不进行更加理智、冷静的思考、认识。调查问卷分为两部分:一是公众对公务员及其工作状态的看法:在对“你是否羡慕公务员职业?”,有66.6%羡慕公务员职业;对“在你看来,基层公务员忙碌吗?”,有51%认为很清闲,49%认为很忙;二是公务员自我感受:有91%认为平时工作很忙;有59.1%想辞职但没辞职,40.9%没想过辞职。

    公务员如此,法官更是如此。在广东深圳两会上,人大代表郭小明就用“在深圳,一般的法官检察官一年也就10多万元工资,而一跳槽到企业,年薪100多万元甚至200多万。”的社会现实呼吁警惕司法人才流失。当今法官所面临的现状是:一方面是“职业待遇低、办案任务重、责任风险大”的工作现状;一方面是捉襟见肘的薪酬待遇和其他行业的高薪诱惑。笔者认为,当今法官只有自甘清贫,方能在熙熙攘攘的名利场中保持法官职业的神圣性和职业性,才能做出高尚、公正、超脱、忠于法律的裁判。

    只有自甘清贫,才能革除“四风”滋生的根源。近年来,“互相攀比吃得好,住的大,穿的阔,跑的快,游的远,唱的高,抡的圆,赚的多”等社会不正之风和歪曲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成为极个别部门和官员追求的人生终极目的。才最终导致腐败蛀虫和廉洁越走越远,最终滑向背离人民群众的深渊而不能自拔。正是由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交恶,互为因果,相互影响在作怪,才会有十八大以来18位省部级高官落马,法官队伍中的“上海法官集中嫖娼”的发生,法官只有自甘清贫,才能使“四风”恶习失去生存的土壤,才能达到釜底抽薪的目的与效果。

    只有自甘清贫,才能保持勤俭廉洁。俭和廉是一对孪生兄弟,不能做到俭,要想做到廉很难。有什么样的心态,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态度,有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就有什么样的为官方式,有什么样的为官方式,就有什么样境界的官员,认为生活就是争取生活,就是复杂生活,就是要享受生活,有了这样意识的官员,多半容易走向腐败;相反,认为生活原本就应该是简单生活,就是过朴素的生活,生活过得去就行,有这样意识的官员少有“四风”陋习,这已经是被多年的行政实践所证明的做官道理。法官更是如此,只有自甘清贫,才保持廉洁,才不会滥用手中的审判权利,才不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更会有宋鱼水、翟树全式的“德艺双馨”法官遍地开花。

    只有自甘清贫,才能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清贫的生活态度就是天然的腐败免疫疫苗,先有自甘清贫的生活态度而后有了廉洁清正的崇高境界,继而有了“拒腐蚀,永不沾”,铁面无私,恪尽职守的为官境界,自甘清贫的廉政教育越广泛,内容越丰富,形式越生动,官员自甘清贫的行政美德就越容易树立,廉政的氛围就越浓厚,廉政建设就越有希望。

    只有自甘清贫,才能客观冷静公正、办出“铁案”。宁静才能致远。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是把自己许给了法律,只有与人保持距离,才能在冷静中梳理零乱的案情,准确地判断是非曲直,让法律在平静中闪耀睿智的灵光。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要慎言、慎行、慎处,思想才会变得敏捷、空灵、纯净,出手的判断、裁定和决定才能展现法律宁静之美。

    只有自甘清贫,才能真正挺直脊梁、一心一意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法官应有一双会倾听的耳朵,这是出于对倾诉方的尊重,是在倾听中对法律作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理解。用足够的耐心去倾听,让法官的思路更加清晰;用足够的耐心去倾听,让法官的人格提升;用足够的耐心去倾听,让法官在瞬间抓住个案本质的法律细节,见微知著。

    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全面开展,就人民法官应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如何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终极目的,应该做到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待作为法官追求的工作目标,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民众的平台,把审判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明确“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足“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的工作准则,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

    心无私欲,自然会直,心无邪曲,自然会正。法官只有甘于清贫、善养浩然正气,定能办出公正铁案。幸运在于保持轻度贫困。在时空无限和斯生须臾的眩晕中,人人为物欲人情奔忙,用苍白的说教去倡导德行,看上去让人觉得太过矫情。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已经针对法官“级别低、待遇差”的现状已开始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无论何时,应时刻坚信,甘于清贫恰恰是法官必备的品质。法官应在清贫的磨炼中感受自我的生命之重。只有每一位法官均做到了甘于清贫,才能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才能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法治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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