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搬进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4-02-20 11:27:21


    2月18日上午九点,吉利法院大门口,副院长陈志亮站在乍暖还寒的细细春风中,眼睛望着西来的方向,在静静地等着。

    他被聘为马洞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好几年了,他在等他心爱的学生们。往年他总是到学校给孩子们讲讲法制课,今年,他和学校席校长说,想让孩子们来法院听听审判,亲眼看看法院是如何审判案件的。席校长很是高兴:这个办法好!

    来了!三十几只“小麻雀”从几辆中巴车上飞了下来,飞进了法院,飞进了一号审判大厅。

    一进入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小麻雀们”立刻闭口噤声,轻手轻脚地在法警的引导下,进入旁听席,整整齐齐地坐了下来。

    法庭上,审判长身穿法袍与两名陪审员正襟危坐,头顶上方一枚硕大的国徽悬挂正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分列两边。

    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清脆的敲响,案件的庭审开始了。

    这是一起民事案件,2013年7月3日中午2时许,张某某(系原告亲属)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去上班途中与他人驾驶的普通货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住院治疗,经诊断为颅脑损伤,花去医疗费数十万元,最终因医治无效于2013年11月18日去世。

    原告方声称张某某受雇于被告,且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的,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方辩称自己虽然承包A公司的工程,但张某某是受A公司管理,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自己没有劳务关系。且不能证明张某某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法庭上,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热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孩子们眼神忽儿转向原告,忽儿转向被告,忽儿盯着显示庭审笔录的大屏幕,在静静地听着,也在默默地思考着。在听到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最后身亡、子女们思念妈妈时,泪光在孩子们眼中不停地闪烁着。

    庭审结束了,孩子们还在唏嘘着,回味着,思索着......

    郑绵绵是五年级的学生,心直口快:“一直以为法律离我们很远的,原来就在我们身边啊!这起事故就发生在我经常经过的路口,这个案件中就是张某某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撞上汽车的,真的好可怕!陈校长多次到我们学校讲法制课,教育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即使骑电动车、自行车、步行也要遵守交通规章,我们都是听听,没放在心上,偶尔也有不看信号灯就横穿马路的,从今以后再也不敢了。”

    带队的李老师不胜感慨:“到学校讲法制课当然很好,但组织学生旁听案件的审判,实际上就是把审判庭变为了法制课堂,这种方式更好!通过活生生的案例,严谨的审判程序,给学生留下的印象更深,普法效果最好!回校以后,所有参加今天旁听案件的学生每人要写一篇旁听心得作为本周的作文。”

    陈志亮副院长说,今年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吉利法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策划送法进校园,将为师生们送去形式多样的法制大餐。一是制作法制宣传举办法制宣传版面,在全区中小学校巡回展览;二是由资深法官结合审判实例为学校师生讲授法制课;三是邀请师生参观法院,零距离感受国家审判机关;四是组织师生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学生遵法守法,传播法治精神;五是将模拟法庭搬进校园,指导学生举行模拟法庭,亲身体验审判过程。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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