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增补60名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任前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2-24 15:37:48



    2月20日下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在一楼会议室为新增补的6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座谈会。张海舟院长、王成明副院长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张海舟院长对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从近200人中脱颖而出的60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和热烈欢迎;同时指出,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认定事实、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人民陪审员还享有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权,一旦发现问题,有责任按正常渠道反映,以促进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民主。张海舟院长希望人民陪审员成为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把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把法院的真实工作情况反映下去,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王成明副院长对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范围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着重强调了工作中的保密纪律。随后,针对人民陪审员提出的一些问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分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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