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伊川县法院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好“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设立“留守人员”联络档案,定期走访帮扶。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居住地分散且情况不明现象,以部门为单位,整合法官村长队伍,深入乡村走访,了解“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留守人员档案,进行定期走访帮扶。
开展“入乡入村”法制教育,提高“留守人员”法制意识。将乡镇、村庄及其中小学作为“送法进校园”活动主要阵地,大力开展“入乡入村法制教育”活动,注重普及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提高“留守人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安全,远离违法犯罪。
创设劳动培训服务站,提供劳动培训帮扶。对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留守人员”,为其定期提供劳动培训服务,提高其劳动技能。
启动专项资金帮扶制,保障“留守人员”基本生活条件。积极开展与共青团委、妇联、社会保障机构联络,对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帮助办理低保、社保等社会性保障。为贫困家庭、单亲或父母离世的“留守儿童”争取社会慈善资金,改善“留守儿童”生活条件,提供上学费用。
严厉惩治侵害“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留守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对侵害“留守人员”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审判、执行力度。对“留守人员”诉讼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切实保证“留守人员”诉讼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