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法院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 陈元红 发布时间:2014-02-28 14:57:21
23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一批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新安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
近年来,新安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夯实司法为民基础,提高司法能力,营造学习氛围,创建一流法院”的目标,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司法文明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审判质量为重点,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足发展。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