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 奉献青春 用忠诚守护心中的天平

--记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庭长王海涛

  发布时间:2014-03-10 11:22:32


    位于八百里伏牛山北麓、河南省海拔最高、自然条件最恶劣、距中心城市最远的栾川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里,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先后荣获和谐洛阳建设百星人物、连续三年荣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模范、最美栾川人等荣誉称号,他负责的法庭也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他就是栾川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庭长王海涛。

    2001年大学毕业后的王海涛被分配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潭头法庭工作,2002年10月,王海涛又从潭头法庭调到更为偏远的三川法庭,当时他只带了一床薄被子,当天晚上被冻醒了好几次。第二天早上,他起床一看,天啊,外面漫山遍野已经被大雪覆盖。他赶忙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家里说,县城一点雪都没下。而让他更始料不及的是,在这个地方,他一待就是12个年头。

    高尚的情操决定无私的付出,爱民的情怀诠释生命的真谛。王海涛不仅把关爱撒播在当事人之间,更用实际行动诠释生命的价值,用大爱向社会传递无限“正能量”。2011年8月23日,洛卢公路叫河乡牛栾沟段两辆大货车发生相撞事故,两车司机均被卡在严重变形的驾驶室内生命垂危,正在外出送达诉讼文书的王海涛和其他两名干警途经此地,见到此种情况,他们立即下车投入救援。面对紧急情况,他们一面拨打120急救电话,一面和过往群众紧急抢救伤员。经过将近半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撬开了车辆驾驶室,救出了受伤司机。在受伤的两名司机伤势严重,呼吸微弱,而救护车还未赶到的情况下,他们用法庭的警车护送伤员,确保了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涉及民生,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审理的案件中,大多数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案件标的数额不大,尽管如此,他能让老百姓在每一次与法庭的接触中,都能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因此,对于那些看似非常简单的案件,他都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审理,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王某准备了2000元钱,一大清早就守候在办公室门前等候,请求在分割财产时能够给予照顾。王海涛说:“我审理过很多这样的案件,能理解你此时此刻的心情,全家付出了全部心血,为你盖房、办婚礼,你不想愧对家人,想要一个公道,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审理,你放心吧,但你不能这样做,这些钱也不是小数目,你要好好用这些钱孝敬父母,用实际行动好好生活,这样才是对父母最好的报答,也是对我最大的支持”。王某羞愧的低下了头,并将钱拿走,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2013年“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一次偶然的机会,又让他结实了一位因病致残不能独立行走的张金豪小朋友,小金豪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身运动衣,他和妻子见到这个消息后二话没说就给小金豪购买了一身运动衣,在他给小金豪送衣服的时候得知小金豪又因病住院的消息后,在百忙之中他又赶到县医院看望小金豪,并给小金豪送去了衣服,当给小金豪的母亲讲明来意时,金豪的母亲用朴实的话语不断表示感谢,之后他又多次到三川小金豪的家中进行看望。

    十二年来,王海涛共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600多件,不论案件大小,也不论案件难易,他都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认认真真地审理每一起案件,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纠纷。其所办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和案件质量达标率均为100%,无一改判、重审,无一被当事人投诉和上访,连续四年个人年结案数居全院第一。

    十二年间,身边的亲人不理解,责备他,但他仍然坚守在三川法庭的审判一线。这十二年,他既是一名父亲,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又是一位儿子,需要照顾年迈多病的父亲,同时还是一名法官,需要解决各类诉讼纷争,将自己十二年的青春奉献在大山深处那铮亮的法徽下。他用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一名新时代基层法官的神圣职责默默无闻的撒播着爱心,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认同感,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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