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位著名的大法官曾经说过:“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讲述的这位法官正是在这番话的指引下,历经十年寒窗,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这个专业,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她经过全省法院系统招录考试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涧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带着真诚和执着,带着勤奋和责任,带着青春和汗水,守望着公平和正义,如今十个年头过去了,在人们价值观念嬗变、心灵浮躁的社会面前,她依然固守着那一份纯真,用满腔的热情,构筑着自己心灵的家园,用智慧和良知演绎着法官的光荣与责任。她就是涧西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卫艳霞。
在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是同一个单位的退休职工,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为房屋漏水发生矛盾,原告对被告不配合修理的行为气愤不已,双方为此多次发生过争吵,无奈原告诉至法院。为了彻底化解矛盾、为了修复邻里感情,开庭前,她多次组织调解,却不得不无奈地看着双方因不满意对方的条件而愤然离去,她又多次到双方家中进行协调,却不得不在双方“不争钱也要争口气的心态下”一次次无功而返,她有点茫然,但是执著的信念又促使她燃起热情,庭审中,她抓住时机,对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劝导和说教,从上午一直进行到中午一点多钟,终于用诚心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我们真是服了你卫法官了......”,双方当事人赞叹之余,都同意对漏水的地方进行维修,原告还自愿承担维修了费用。看到庭审结束后,轻松走出审判庭的两家人,她心里不知道有多么的兴奋。
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好学、善学的学习态度,她在审判实践中处处留心,点滴积累,摸索、分析、总结民事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对于一些调解基础相对薄弱的传统民事案件如医疗损害赔偿、继承等纠纷,她认为,此类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个人,渴盼得到法律救助的愿望更为强烈,但与对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非常激烈,虽然调解的难度很大,但是一旦调解成功,会使受害一方得到更为及时有效的帮助,也有利于当事人今后的生产、生活;即使调解不成功,也可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不满,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对案件的剥茧抽丝,她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使当事人能够以正确的方式和和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近两年来,她就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纠纷,审结的300余起民商事审件,调撤率达到65%以上。
2013年初,她从民三庭被调整到审监庭,刚一接触到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她就敏锐地意识到,这些案件与原审案件有着巨大差别,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都经过了一次甚至多次反复审理,证据更为庞杂,事实更难查清,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更加激烈。如果单纯照搬僵硬的法律条文或是仅仅依靠原有的审判经验,根本无法彻底解决积存已久的矛盾。面对这一新的挑战,她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她不断思索着:如何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公正的根本价值?通过在审监庭工作经验的逐渐积累,她深深体会到,审理每一起再审案件都必须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必须把调解意识渗透在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使当事人彻底打开心结,有利于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有了这样的坚定信念,有了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巨大动力,促使她在审监工作中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化解矛盾之路。
在方氏兄弟继承纠纷一案中,两人本是兄弟,母亲过世后,两兄弟因母亲遗留的宅基地内的房屋继承问题闹得水火不容,逐渐演变为两个家庭之间的打斗。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她清楚地认识到,原本的小事既然酿成了官司,其中肯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当事人既然为小事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寻求法律解决,对于他们来说就已成为大事。她和合议庭成员多次进行实地勘查现场,全面了解情况,又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用尽职尽责、无怨无悔的态度,促使双方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和解。此时她的心中就像有和风吹过,惬意无比。有人说她“你直接判了算了,何必费那么多事?”但她只是微微一笑说:“做为一名法官,我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对法律产生正义的感情!”
涧西区是一个双拥模范区,作为法院一名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成员,她始终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己任,立足本职,坚持真情为军人,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排忧解难,积极主动参与到对军人军属的法律宣传和涉军矛盾的化解中,仅一年时间,她就接待军人、军属一百余人次,处理涉军纠纷十余起。她积极参加“送法进军营宣讲团”,到军营、医院、学校为官兵讲解常用法律知识、常见纠纷解决方法等。她和驻军医院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探讨避免产生医患纠纷的方法,帮助驻军医院改善管理,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涉军案件时,她坚持把调解贯彻到案件全过程,既进行法律层面的分析,又注重矛盾的化解,每一起涉军案件都以调解结案,把情系军人军属真正落到了实处。2013年,她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军事法院评为“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个人。
没有超越常人的才智,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她能做到的就是在法官的岗位上尽己之心。白天她开庭、合议,下班后,经常牺牲休息时间来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校对等工作。繁重的审判工作忙得她喘不过气,同事劝她:早点走吧,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她总说:早点干完,给当事人一个结果,也好让当事人安心。由于长时间的伏案,她年纪轻轻就患上了腰椎盘突出症,难以忍受的疼痛使她不得不在病床上趴着,但她就利用这点时间完成了几份法律文书的修改和校对。
她也曾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涧西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洛阳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组织的肯定,当事人的赞扬,对她来就都是次要的,因为她是这样想的:“追求正义是我的理想,为了这份理想我投身于法官事业,对于这份事业,我没有什么可以奉献,唯有青春和热血!”
这就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朴实、无华,她用自己的行动守望着正义,践行着忠诚和责任,她像一颗小草,染绿了法院工作的春天。